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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12月9日起实施
2007-12-10 15:17:00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12月9日起实施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以下简称《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12月9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谎报或瞒报事故等6种行为将进行重罚,最高处罚可达500万元。另从成都市安监局获悉,10月19日成都市成华区东林拆迁安置小区室外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2007-12-10 09:46:00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2月9日起施行。省长:蒋巨峰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建设部关于无锡市“11.14”重大事故的通报
2007-11-28 15:18:00
建设部关于无锡市“11.14”重大事故的通报 本月二十一日,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了《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省无锡市银仁—御墅花园D-A8号房工地“11.14”重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川建发[2007]100号)。通知内容如下: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局: 现将《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江苏省无锡市银仁—御墅花园D-A8号房工地“11.14”重大事故的通报》(
市国资委举办党的十七精神企业专场报告会
2007-11-27 15:20:00
市国资委举办党的十七精神企业专场报告会 11月26日下午,市国资委在市委小礼堂举办党的十七精神企业专场报告会。市委十七大精神宣讲团第二分团为我市100多家企业的领导干部、党委中心组成员、宣传部或党委工作部负责同志300多人进行了专场宣讲辅导。报告会结束后,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方世林强调指出,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出发点与归宿点在于助推企业和成都经济发展。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加深理解,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十
江苏无锡市一工程施工升降机的吊笼坠落10人死亡
2007-11-19 15:23:00
江苏无锡市一工程施工升降机的吊笼坠落10人死亡 据国家安监总局通报,11月14日10时30分,江苏无锡市南通二建筑公司承建的银仁御墅花园D-A8号房工程工地,一台SCD200/200型施工升降机西侧吊笼突然从11层楼坠落,吊笼内16名施工作业人员随罐坠地,造成10人死亡,6人受伤。
《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7-11-19 15:21:00
《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并以69号国家主席令发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法规定,今后凡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
建设部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007-11-13 15:25:00
建设部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007年11月5日国家建设部印发了《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7]255号)《规定》要求,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活动中必须遵守本规定。《规定》要求,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07-11-08 09:44:00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总 理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九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
市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2007-11-02 15:26:00
市国资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10月31日成都市国资委党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通知》。《通知》要求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迅速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实施意见,按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学习贯彻活动,兴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2007-10-22 15:27:00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要求,10月1日起在成都市五城区和区(县)所在地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水泥用量在3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使用散装水泥。该办法规定,禁止在本市外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禁止设置临时搅拌站或移动搅拌站;禁止在五城区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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