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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印发《煤矿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
分类: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08-10-09 14: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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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印发《煤矿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 |
据四川省建设厅讯:9月25日,四川省建设厅向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监分局,川煤集团公司,鑫福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意见》(川建发[2008]71号)。 根据通知规定,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举办,由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颁证,承担国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监督与检测工作的事业法人机构。自2008年10月1日起,负责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除外)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上述煤矿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仍由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负责。 根据通知要求,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必须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四川省建设厅对煤炭工业四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业务工作予以检查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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