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网站!

028-86627911 / 86629726

企业动态 行业资讯 媒体关注 政策法规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分类:政策法规

作者:成都环境工程建设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08 23:46:00

浏览量:17

【摘要】: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成建委[2013]323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成办发〔2013〕3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成安委〔20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成建委[2013]323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成办发〔2013〕3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成安委〔2013〕39号)的要求,我委决定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近期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地铁等在建工程。

这次施工安全大检查一定要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排查,同时也要抓住重点,结合施工安全重大危险点源和易发事故环节,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安全检查:

(一)企业安全行为: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等三项制度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情况;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到岗履行职责情况;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置情况;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方面的检查。

(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安拆、租赁单位是否在我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设备产权单位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是否完整、齐全、有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安装、拆除告知、验收、检测、定期维护保养、顶升加节等重点环节验收情况及各安全责任主体的履职状况。

(三)深基坑:检查基坑支护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深度超过5米以上的深基坑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论证的情况;基坑开挖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地下管线资料的移交和保护情况;深基坑护壁质量验收、检测情况;基坑周边的堆载和排水情况;基坑的位移和沉降观测及周边建筑沉降观测情况。

(四)高大模板和脚手架:检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情况;是否制定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模板堆放、吊装及混凝土输送方案,并有针对性安全措施情况;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及其构配件、扭力扳手等管理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装或拆除施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浇筑混凝土前,按照有关要求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已搭设完成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以及对浇筑混凝土时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牢固,是否发生变形,垫板或底座是否发生位移;扫地杆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立杆是否存在变形等问题;扣件扭力是否达到要求,横杆是否缺少;连墙件的数量及连接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悬挑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重点检查锚固的数量、方式是否正确,以及脚手架立杆与钢梁的连接点是否可靠固定;作业层脚手架是否铺满、铺稳、铺实。

(五)临时用电: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照明、动力电源是否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接地(接零)系统是否完善,电源线路中接地(接零)线是否有虚接、假接、漏接以及被截;每台设备是否有各自专用的电器开关箱,以及是否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设置电箱;电箱内漏电保护器动作性能状况,单相三眼插座的相位是否正确;熔断丝的材质与规格,严禁使用裸铜丝和超规格使用铅熔断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宿舍内220V照明严禁采用单芯塑料线直接敷设在临时房的钢架上,严禁三眼插座缺接地线、缺漏电保护,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炒锅、热的快等家用电加热器具,严禁导线乱拖乱接。

(六)施工现场消防:检查施工现场建立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情况;是否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火间距;施工现场配置灭火消防器材是否合格及配置情况;施工现场临设活动房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民工宿舍是否安装了智能限电器。

(七)防高处坠落:高处作业前对作业平台、卸料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合格情况;“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的配置情况;“四口”(即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防护情况;“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的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层立面、水平防护铺设是否严密牢固,脚手板是否满铺且绑扎可靠;水平网与建筑物边缘距离不得超过15cm;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应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电梯井内每隔两层设置硬防护,并最多不超过10m加设一道安全平网。

三、检查方式和步骤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交叉检查”的原则,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对所监管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所监管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负责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负责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6月12日—6月30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自查方案,组织全面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7月1日—9月30日):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对所监管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市建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全市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局、市质监站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搞好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整改隐患。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建设项目和单位,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事故压下来。要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监管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

(三)敢于较真逗硬,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涉及哪一环节、哪一层级责任没落实,对涉及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要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通过大检查建立安全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宣传发动,及时报送信息。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监站、市质监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一上午12:00前向督导组报送至少1条大检查工作信息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每月15日前向督导组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10月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每月19日前向统计组报送《各区(市)县、部门(本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3)。

附件:1.市建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大检查用表

3.各区(市)县、部门(本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