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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分公司内悬浮抱杆组塔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

分类:公告信息

作者:成都环境工程建设编辑

发布时间:2022-05-19 16:58:00

浏览量:19

安装分公司内悬浮抱杆组塔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

 

一、询价函内容

采购人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内悬浮抱杆组塔监控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报价表

交货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寿丰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计划供货期

本次采购系一次性供货,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资格的企业;

2)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质量要求:

1、达到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有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

3、满足报价清单上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要求。

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1. 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报价表(见附件)。

响应文件要求

  1. 份数:一份,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处。
  2. 签署要求:需加单位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05  27  10:00 
  2. 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15
  3.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评审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100;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80分;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60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参

2)同时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60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比选申请人的信用得分为准

采购限价

本次采购限价 84900.00 元(含税价)单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总限价,也不得超过单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供货量为暂定量,合同结算价为交货单价与相对应的验收合格货物的实际供货量乘积的总和。本合同无预付款,买方在审核确认结算金额15天内,支付结算总额的97 %,剩余的3 %作为产品的质金,如货物无质量问题,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免息付清质量保证期12个月

联系方式

   址:成都市锦江区创意产业商务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A座1205

系 人: 侯彬

联系电话: 18870065206 

 

 

 

 

 

 

 

 

 

 

 

 

、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项控制价(含税)

响应报价

报价人响应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

不含税

单价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增值税率

1

内悬浮抱杆组塔监控设备

额定测量值≥10000kg,8000kg≥测量值≥100kg,倾角值正负值90°

1

84900.00

 

 

 

13%

 

总计

 

 

 

备注

  1. 售后服务/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由供应商负责,如出现质量问题,需现场处理的接到通知后于24 小时抵达施工现场;

1.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⑴  已缴纳及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项;

⑵  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和其他伴随费用;

⑶  合同货物配套资料费用、产品出厂检测等费用;

⑷  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技术指导、服务、培训费;

⑸  货物在运输或装卸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产生的费用。

2. 增值税税金:供应商按采购人在“报价表”中暂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金并填报。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及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计算。不含税单价、总价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含税单价、总价随实际税率变化而调整

3. 响应报价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