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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环境检查

分类:行业资讯

作者:成都环境工程建设编辑

发布时间:2008-03-20 0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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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省建设厅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环境检查  为改善民工生活环境,确保施工现场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和建材质量合格,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久前省建设厅以“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环境检查的通知”(川建监[2008]12号),要求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环境检查。这次检查目标是:(一)向施工单位、民工宣传《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民工生活环境的规

省建设厅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环境检查

为改善民工生活环境,确保施工现场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和建材质量合格,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不久前省建设厅以“关于开展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环境检查的通知”(川建监[2008]12号),要求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环境检查。
这次检查目标是:
(一)向施工单位、民工宣传《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民工生活环境的规范性文件。
(二)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满足《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整改问题,杜绝安全隐患。
(三)掌握我省建筑工地民工生活环境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向管理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四)掌握我省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环境管理、建筑材料质量等现状,查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检查的主要依据是:《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部308号令)、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 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279号令)。
检查主要内容是:民工宿舍、食堂、厕所、卫生间及澡堂。
检查采取抽查方式。
检查的时间安排:4月下旬至9月下旬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认真组织,要通过检查,切实发现、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施工现场规范管理。